关于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激光红外成像系统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公开
关于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激光红外成像系统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公开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尔滨喜牌科技有限公司 :
贵公司对 激光红外成像系统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JMSC[GK]********)结果的质疑书。经审查符合法规受理条件,我中心于 2023 年10月11日正式受理。并于 2023 年 10月 12日向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林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发《询问函》,于 2023 年 10月 16日收到其《回复函》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人名称
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1.质疑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质疑答复:根据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林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回复函》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证实该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并不存在虚假承诺问题。质疑人《质疑函》载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黑龙江林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承诺及材料,涉嫌虚假承诺”的事实并不存在。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中标结果合法有效。
3.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林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证实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4.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
5.质疑结果: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佳木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采购单位签字(签章):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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