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831-LTWLMQ-ZB-15005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本项目租赁费用预计5400万元人民币;
1.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采购项目,计划租赁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铁塔、机房、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设施)配合建设基站站点,以解决移动网络覆盖及优化问题,本项目拟租赁乌鲁木齐市区及郊区范围内铁塔、机房及楼顶抱杆等配套基础设施共计162个物理站点(站点选址根据招标人建设规划确定,具体站点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租赁设施包括铁塔(须提供1层平台,能够安装3副天线)、机房配套、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投标人在租赁期内必须负责以上设施的维护工作、迁改工作及招标人在使用租赁设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配合、协调工作。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4租赁时限:自合同签订起五年。
1.5标包划分:本次招标租赁站点共162个,本项目按站点位置划分为162个标包,具体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各标包站点实际位置必须在招标人建设规划经纬度半径50米以内,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包(站点)投标,允许投标人兼中兼投。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相关服务经营范围许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站点租赁设施的合法经营权,能够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并提供投标站点出租权利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场地租赁协议、使用许可、租赁设施经营许可等)。
2.2财务及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2.3其他要求:
2.3.1 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标包站点出租处置能够得到有关土地管理机关、土地所有权单位有效文件的批准或批复,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2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标包站点能够签订使用权出租合同,能购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并已按约缴清了土地出租金,取得了向招标人或者任何第三人合法出租该土地上附属物的权利,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3投标人须承诺保证租赁设施(含铁塔、机房、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否则如因出租设施质量造成招标人损失或招标人委托施工单位人员安全事故问题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4投标人须承诺本标包站点租赁设施(含铁塔、机房、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不含有任何第三人的追索权、抵押权、担保权或任何其他土地上负担;也不含有对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负担的任何罚款、欠缴税赋和其他责任负担,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5投标人须承诺本标包站点的赁设施(含铁塔、机房、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若出现搬迁移位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相应条件的周边位置,如高度、距离必须符合招标人网络要求,新建租赁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原设施的搬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6投标须针对租赁设施(含天面、电力引入)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完成交付,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完成交付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2.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卫星广场旁)持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站点出租权利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4.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3若每个标包(站点)报名人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的,本标包(站点)招标失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10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B座10层1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
联 系 人:秦先生、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
新 疆 办事处: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
联 系 人1:晏先生 电 话:131*****209
联 系 人2:姚女士 电 话:186*****975
电子邮件:131*****209@163.com">131*****2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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