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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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比选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10-18 09:28: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18 10: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2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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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比选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标包名称:比选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20231018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

1.4分包(标包)划分

1.5比选方式

1.6比选组织形式

1.7资格审查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0参选费用

1.11保密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2踏勘现场

2.3参选预备会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3参选报价

3.4参选有效期

3.5参选保证金

3.6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5.2唱价程序

5.3异议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6.2评选原则

6.3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6.5评选报告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2中选人公示

7.3中选通知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2合同签订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1. 评选方法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5评选结果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1. 商务技术服务参选文件封面

2. 评审索引表

3.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 ★参选函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 ★廉洁参选承诺书

8.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书

9.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12.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3. 项目建议书

14.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5. 报价文件封面

16. ★参选一览表

17. 电子版参选文件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项目规模:本次比选项目采购总价为*****元(含税)。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强制验收标准及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1.3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2)采购内容:中选人需根据比选人要求,完成对项目设备的安装调测工作,具有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序号

项目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1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1年10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1018100分至202310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涪陵桥南大道8号电信大楼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线上方式

(1)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向采购人邮箱发送邮件获取报名表,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报名表:XXX(项目名称)”。联系人:栗家均(邮箱:189*****038@189.cn)

(2)参选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将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凭证扫描件、报名表扫描件、4.2.2(1)-(2)要求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89*****038@189.cn,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采购人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采购文件。

(3)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2.2、线下方式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栗家均(联系电话:189*****038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102017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桥南大道8号电信大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桥南大道8号电信大楼

联 系 人:栗家均

电 话:189*****038

电子邮件:189*****038@189.cn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89*****038@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20231018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联系方式:栗家均189*****038

1.1.3

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1.3

比选范围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

分包(标包)划分

?不划分分包(标包)

□划分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2条款。】

1.5.1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1.6

比选组织形式

?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1.7.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2.参选人资格条件”。

1.8.1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2.1.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2.1.3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否决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R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R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2.3

参选预备会

R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21日12时 0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将澄清问题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内容一致的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邮箱189*****038@189.cn

2.4.2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21日 18时 0分(北京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2.4.4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比选文件澄清发出24小时以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1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参照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3.2.2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参照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3.2.4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参选一览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使用专用印章时,须提供专用印章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专用印章。

3、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授权函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此外参选文件的签字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加盖骑缝章(公章或专用印章);

(2)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

3.3.3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3条款。

3.3.5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R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报价要求:

(1)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有且仅有一个参选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2、报价格式:

请参选人按“参选一览表”格式填报。

3.4.1

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120天。

3.5.1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

?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3.5.2

参选保证金形式

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参选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

3.5.4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3.6.1

备选参选方案

R不允许

□允许

3.7.1

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

3.7.4

参选文件的外层包封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7.6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建议:

1、商务技术服务分册及报价分册应分别单独装订,须分正、副本分别成册固定装订(固定装订指不能随意拆装的装订,如拉杆夹或打孔装订均视为活页装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报价分册”、“商务技术服务分册(商务技术服务分册里不允许出现有关报价的信息)”、“电子参选文件”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报价分册”、“商务技术服务分册”、“电子文件”字样。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加盖公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3、参选人所有参选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一个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电子参选文件”字样。

注:所有电子文档(除指明必须使用PDF格式外)均为不做压缩处理、可编辑、修改的格式。

4、参选文件内、外层封套格式可参考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4.1.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4.1.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4.1.4

参选文件退还

R不退还

□退还,【参选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4.1.6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R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4.2.1

已递交的参选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参选人撤回已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3

唱价现场的异议

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详见第三章“评选办法”前附表

7.2.1

中选人数量

中选人数量:1

7.2.2

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如下:

中选人数量:1

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2.3

确定中选人的特殊情形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的,比选人按评选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或参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比选。

7.2.2

中选结果的异议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1.7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2.1.3实质性条款不满足

(1)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否决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3.2.2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2.2)

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3.3.3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3.4.1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5.5参选保证金

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第三章评选办法

3.1.1 初步评审

评选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 初步评审

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低于成本价

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 算术修正

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总则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8.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扫描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参选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7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评选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7.1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3中选人公示

7.3.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4中选通知

7.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4.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4.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5分,技术40分,服务15分,价格4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参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与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一致。

主体资格证件

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参选函

按比选文件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提供参选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按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按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2.4。

资格评审

不得存在的情形

详见第三章评选办法“3.1.2” 。

控股管理关系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响应性评审

参选文件应答

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且不存在负偏离;或按比选文件第六章提供“技术规范书偏离表”,且不存在负偏离。

按比选文件第六章提供“商务规范书偏离表”,且不存在负偏离。

实质性响应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所有明确的否决参选项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对“参选一览表”中关键信息进行实质性应答,且应答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有效期

120天。

参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5.1,3.5.2款规定。

2.2

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5

详见评分标准附表

技术

40

详见评分标准附表

服务

15

详见评分标准附表

价格部分

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的含税参选总价作为评选价(如有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

基准价取去掉X个最高评选价和X个最低评选价(X=有效参选人的个数/6(向下取整))后的有效参选人评选价的算术平均值,参选人的评选价越接近基准价,得分越高。评选价等于基准价的得40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最低为0分。

计算公式:

偏离度=(评选价-基准价)/基准价

价格得分:负偏离得分=40-|0.5×偏离度/1%|

正偏离得分=40-|1×偏离度/1%|

采用线性方式计算,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

(1)若出现增值税税率不一致的情形,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依据。

(2)含税价与根据不含税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价为准修正含税价。

参选人不良行为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参选人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扣减对应分值。

3.2.2

评分计算原则

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1

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

依据综合评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得分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确定优先顺序。

3.4.2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3名的参选人依次为中选候选人。

1.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一合同

(8)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商务技术服务分册

1.商务技术服务参选文件封面

2.评审索引表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参选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廉洁参选承诺书

8.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12.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3.项目建议书

14.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分册 报价文件

15.报价文件封面

16.★参选一览表

17.电子版参选文件


1.商务技术服务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比选

参选文件【商务技术服务】部分

参选人名称:

_ __ _ ___ __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2.评审索引表

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包括初审、商务、技术、服务)的顺序一一罗列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参选文件组成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初步审查项

……

2

……

……

3

……

……

4

商务评审项

5

……

6

……

7

技术评审项

8

……

9

……

10

服务评审项

11

……

12

……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编制要求:

1.本文件仅适用于要求递交加盖印章扫描件的情形。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4.★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9.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4)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将中选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11.参选有效期120天。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的“负责人”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文件中出现相同描述均做同样解释。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7.★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比选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选,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比选参选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8.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书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书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为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有/未发生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

如实际情况与本承诺书不符,我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9.★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____ __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

3.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偏离,参选人需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离逐条做出说明。

4. 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1.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技术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说明:

1. 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条款,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 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未填写视为全部满足)。

3.如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与本偏离表有不一致的,以本偏离表为准。

12.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一)参选人须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应答内容为满足或不满足,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

(二)如参选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参选文件中除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13.项目建议书

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及比选文件附件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编制。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

2.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14.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主体资格证件

(2)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团队人员资料

(4)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编制要求:

1.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先后顺序提供。

2.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文件原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15.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比选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____ __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6.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物

是否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税率

含税参选总价

备注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服务项目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____ __

【报价说明:

1、本次采购事项的报价应符合国家税率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税率应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应为3%或1%或0%;

2、若参选人填写除上述以外其他税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但填写的其他税率不能改变本项目性质,否则做否决参选处理;

3、评选委员会有权在企业所在地税务局网站查询参选人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若填写税率不符合该参选人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评选委员会将否决其参选;

4、因国家税率调整政策导致税率发生改变的,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17.电子版参选文件

建议:参选人将参选文件全部电子文档汇总后存储于一个U盘中,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电子版参选文件”字样。其中,所有电子文档(除指明必须使用PDF格式的)均为OFFICE 2003文档格式,所有文件应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与价格相关的所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处理,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处理,可编辑、修改。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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