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储备物资第三包与第五包物资招标公告
救灾储备物资第三包与第五包物资招标公告
经日喀则市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日喀则市民政局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第三包与第五包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民政局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第三包与第五包
二、招标编号:SXZX-RKZMZJZWZCG-********6-3
三、采购内容:为日喀则市民政救灾采购一批藏被、藏袍、藏式毛毯、藏式上衣(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表);
三包:为日喀则市民政救灾采购一批藏被
五包:为日喀则市民政救灾采购一批藏袍、藏式毛毯、藏式上衣
(每名供应商只能对以上一个包进行投标报名)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生产企业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以上资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3)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4)参加投标的如为经销商,需提供300万以上银行资金证明,应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和所代理产品厂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能力的相关证明(以营业执照为准);
5)近三年有同类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8)近六个月社保;
五、资格证明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按照上述“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列条款顺序准备。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以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3.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
4.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6.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
7.投标人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每天10:00-12:00,15: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16年1月13日下午17:00截止)。
8.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9.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日喀则市上海中路23号(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办事处)
10.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向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大于三家(含)),时间另行通知。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标签: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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