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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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0-18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0-20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永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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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001 | YZXGC-******** | 工程-施工 | ******.3(元) |
公告内容
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已由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以区农发〔2023〕25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其他。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轻钢结构厂房主体建设。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永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本项目投标人。
二、项目编号:YZXGC-*******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2.项目概况:新建轻钢结构厂房1座,外形尺寸为20.48m×50.48m,总建筑面积为:1033.83平方米,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轻型钢结构,建设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主体高度8.0m,室内外高差0.15m,钢屋架高度2.2m,耐火等级为二级,配套排水及电路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3元(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计划总工期37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1 人:技术负责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
(1)“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3)“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以上查询结果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8日12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5、竞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上传的附件端口(营业执照、公司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证明)。
6、系统评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1正1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或邮寄甘肃永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恒和大厦90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新庄村
联系人:梁兰
联系电话:199*****117
代理机构:甘肃永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恒和大厦902室
联系人:韩欢
电 话:189*****203
附件信息
标签: 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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