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中堂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东莞市中堂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HGP-*******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6,0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要求一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视力筛查仪及自助筛查工具箱设备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1913-1918室。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中堂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东莞市中堂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中东路53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1913-1918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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