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DL-2023-0014

  2.项目名称: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4.42万元

  5.最高限价:24.42万元

  6.采购需求: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县域范围内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的土壤样品制备和土壤容重检测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59*****6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1*****526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英

  联系电话:159*****607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样品 检测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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