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中医院视频录播系统招标公告
阳曲县中医院视频录播系统招标公告
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曲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视频录播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本项目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阳曲县中医院视频录播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共一包)
会议摄像头(1个);摄像头支架(1个);采集卡(1个);交互智能平板(1套);无线键盘鼠标(1套);网络防火墙(1台);交换机(1台);网络服务器(1台);视频录播系统(1台);安装及辅材(1项)
以上货物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3、谈判活动编号:2016-0-1-J
4、项目预算:人民币14万元
5、响应供应商资格与资质: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当天须对其提供的视频录播系统软件进行功能演示。
6、本公告公示时间: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4日
7、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阳曲县新阳西大街11号,阳曲县政府大楼一层)。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8:30—9:00。
9、谈判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
10、谈判地点: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2015年10月1日以后新办理“三证合一”式的新式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其余情况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6)2014年或2015年具有第三方审计资格出具的审计报告;(7)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以上资格性证件在谈判活动当天应携带原件备查,且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3、采购单位:阳曲县中医院地址:阳曲县新安街
联系人:吴女士135*****932
14、联系单位: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11号(阳曲县政府一层)
电话:0351——*******传真:0351——*******
谈判程序咨询人:王健红133*****558;马杰158*****767;
15、信息发布:本次谈判文件内容的修改、补充内容、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太原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谈判的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
2016年01月07日 |
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1月07日
标签: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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