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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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参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项目,现拟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进行采购,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赣州市国投集团官网(www.gzsgt.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DZDA-2023-1001

3.最高限价:*****.00元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3.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4.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地址

1.按本资格预审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9:00前,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方式:以邮件的方式提交彩色扫描件,发送至glyxzx@gnbigdata.com。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797-*******

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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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档案管理 系统升级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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