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04-06-04A-2023-D-E*****C01
2.3招标范围:
(1)酒店B座安装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安装消防电话分机、更换感烟报警器和模块与酒店A座消防报警系统整合(因酒店A座消防报警系统使用的是泛海三江品牌,所以酒店B座整改用的消防设备全部应选用泛海三江品牌)。
(2)更换酒店B座湿式报警阀(1台)、加装模块完善消防水泵远程控制功能、消防栓启动水泵按钮。
(3)酒店B座安装消防非电切控(3套)
(4)酒店A座消防报警主机移至#2行政办公楼值班室(2个柜盘)
(5)电缆线布置
(6)安装及调试
(7)具体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新丰江酒店(B栋)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改工程报价表
2.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实施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项目内容等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负责过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清晰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未明确项目经理的,还需提供其作为该项目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
3.6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如下: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行政楼109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www.gdydb2b.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23-D-E*****C01 )。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立即以邮件方式(附上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37672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陈惠芳 电 话 138*****218
技术联系人 雷明东 电 话 138*****928
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10楼 i号
项目负责人 梁佳兴(136*****647)、刘伟胜、吴文科
电子邮箱 gczx_hyj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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