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省发展集团青岛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招标公告
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省发展集团青岛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招标公告
关于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省发展集团青岛总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的拍卖公告
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债权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管理人对债务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不做任何保证,对标的债权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仅提供已掌握的账目记载资料,对于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由竞买人通过自行查阅账目资料的方式予以确定,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须承诺自行承担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并承担未尽通知等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交付文件资料的瑕疵负责,不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省发展集团青岛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标的介绍:评估总价值为760,000.00元,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起拍价(人民币):640.00元
保证金:1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尹律师 0531-********)。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未咨询及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交割手续,因此可能产生的交付、邮寄、公告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买受人应当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管理人仅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中拍平台锁定竞买人线上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0月25日16时前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二七南路支行;账号:937*****006*******】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请在线上直接扫码或者通过网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破产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及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所涉及的企业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
买受人对交接时拍卖标的所涉的相关文件现状均予以认可,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1-********
管理人咨询电话:尹律师 0531-********
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16日
竞买须知
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省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省发展集团青岛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相关文件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标的物财务凭证是否齐全、债权是否能收回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方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2023年10月23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中拍平台锁定竞买人线上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退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需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因处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情况,由于拍卖、买受破产财产而新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买受人应当承担的全部税费、变更登记费、拆装费、运输费等(包括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1-********
管理人咨询电话:尹律师 0531-********
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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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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