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采集调查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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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采集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09-10-04F-2023-D-E*****)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采集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10-04F-2023-D-E*****
项目名称: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采集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8万元
最高限价:84.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4.8 84.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入户采集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年用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共8482户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和用水环节信息,为完善我市用水定额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理顺非居民用水单位户-表关系,规范非居民用水管理台账建设标准体系,形成非居民用水单位信息管理台账;从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实际用水量、生产规模等有关情况,研究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优化测算方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项目结项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应答人公章,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须于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领取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领取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0元。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2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2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
联系方式:136*****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智勇
电 话:136*****353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标签: 信息采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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