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全国样板党支部示范点”宣传视频服务项目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全国样板党支部示范点”宣传视频服务项目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对我校护理系“全国样板党支部示范点”宣传视频服务项目进行校内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投标。
1、项目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全国样板党支部示范点”宣传视频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取校内招标采购。根据供货商的报价、公司综合实力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评价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分条件
4.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投标单位出具无不良财务状况承诺书);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投标单位出具依法纳税及依法参保承诺书);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至少具备专职拍摄导演、摄影师、剪辑及特效制作师,并至少提供电影级4k拍摄设备并配置完善灯光、音频采集、稳定系统或固定滑轨等配套设施。(自行提供资料);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4.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8具有本地区政企单位服务经验或同类型影片制作经验的供应商,作为差异化评分条件。(校内竞争性磋商环节展示样片)
4.9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员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比赛前三名奖项的,作为差异化评分条件。(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4.10具备提供航拍服务能力的,作为差异化评分条件。(因本校地处机场禁飞区,无人机操作师需持航拍类无人机驾驶相关证照,服务单位需有禁飞区航线申请相关成功案例)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3年10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共3个工作日。
5.2报名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A1栋护理系二楼办公室)。
5.3采购单位: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4采购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高新区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5.5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186*****703。
5.6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文件索取和投标文件递交。
5.7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分条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5.8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6、开标时间及地点:
项目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全国样板党支部示范点”宣传视频服务项目
评审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党员活动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00准时开启(请提前15分钟到场做准备)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交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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