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测试化验)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测试化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河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测试化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
采购需求:
内业测试化验。本次任务主要以清河门全区土壤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为对象,采集表层土壤样品125个,其中旱地107个,水浇地4个,园地1个,林地8个,草地5个。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每个表层土壤样品检测项次为30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供应商应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十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电子文件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或自行远程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一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赢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街甲378号1门
邮箱地址: lnyxjsgc@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赢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