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由 三河市人民政府 以 (202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授权+联合开发+EPC”的开发建设模式,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畅达”)是金政建投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出资代表,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城市合伙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展M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内的开发工作。 项目合作内容:负责本项目相关前期服务、土地整理服务、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以及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 合作期:暂定8年 2.开发期限:合作期内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3.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范围由捷安畅达与城市合伙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合作范围内总投资约123.37亿元,其中,车辆基地上盖土地整理、开发盖板、小车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安置房建设投资71.98亿元,神威片区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安置房建设投资51.39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程序、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按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执行。 7.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2招标范围: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燕郊车辆基地上盖和神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合伙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平均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具有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银行授信(银行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金融行业投标人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未存在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3年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本项目评估单位及前期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及相关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8名。2.获取文件时,以牵头人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参股,并明确参股比例。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9 08:30 至 2023-10-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1号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商业楼A栋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王振华

联系人: 李志雄
电话:

132*****461

电话: 03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fhcxh@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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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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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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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车辆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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