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
行政区域 | 绥芬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16: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招标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23 | ||
采购单位 |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部、139*****123 |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2元;
1.5磋商内容:绥芬河市友谊大道道板、人工湖护栏等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工程地点: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2月03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承包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
2.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2.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9月-2023年9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3.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5.1磋商会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会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7.3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联系人:招标部
电话:139*****123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2月03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承包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9月-2023年9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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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联系方式:招标部、139*****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电 话: 139*****123
标签: 人工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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