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高性能碳基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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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高性能碳基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高性能碳基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经发审批【2022】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经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开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高性能碳基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工业园区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层办公楼,钢结构厂房,消防泵站,污水处理站,换热站,开闭所,事故池,燃气调压站,储酸区,道路及路面硬化、绿化,给水工程,消防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总建筑面积*****㎡,配套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保质期结束为止。计划 2023年10月28日开工,计划 2026年1月28日竣工, 计划总工期日历818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177.92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备费及工器具费的40%和建安费为计算基数5折计)

3.投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符合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①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黑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②水暖或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或电气监理工程相关专业,具备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黑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黑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④监理员3人:具备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同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具备黑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黑龙江省外监理人员证书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信用良好,存在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禁止投标。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为准。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7.3 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

招标人:牡丹江经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规划五路北规划二街孵化中心10号楼6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开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区孵化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配套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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