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2023-09-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243.126588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原长沙锌厂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
板块核心区域,原长沙锌厂始建于1933年,2000年关停,厂区大部分建筑已拆除。原长沙
锌厂污染地块已整体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名录,入库面积约117284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
质:(1)承担调查及报告编制的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
的计量认证(C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
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
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承担实施方案编
限公
制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
(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
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3)承担风险评估的单位:具
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颜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在全
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
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污染场地调查和评
估等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8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8日9:00时止北
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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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电话:0731-8899923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31-859876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杨程林
电话:
15084983552
电子邮件:56407265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樽:爱
盖章)
0060159
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2023-09-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己由中共湖南湘江新区
工作委员会和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的
通知湘新发202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原长沙锌厂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原三汉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
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
建设规模:原长沙锌厂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
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原长沙锌厂始建于1933年,2000年关停,厂区大部分建筑已拆除。
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已整体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名录,入库面积约117284m2。
原长沙锌厂地块中心经度E112578纬度N281549,地块东侧含滨江景观大道,临近湘
江西岸,西侧为家属区和津城巷,北侧为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地块正在开展治理后管控,
南侧为银盘北路。2017年开展了原长沙锌厂地块污染土壤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期间原长沙
锌厂主要生产车间未拆除,当时地块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初步结果表明土壤
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污染因子包括铅镉锌砷铜锰锑等重金属,以及苯并()葱
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有机污染物,初步测算污染土壤方量约20.4万立方米。前
食
期原长沙锌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间较久,鉴于场地地貌已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更新用地规划进行重新调整,为进一步满足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
建设以及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管理需要,现从初步调查阶段开始,对原长沙锌厂整体区域及
周边可能影响区域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按照湘
环发202263号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行地块拆分工作的前提为完成调查风险
评估及实施方案编制。其中污染风险评估是对调查结果的评估,明确污染场地是否需要治理
的关键环节,且决定实施方案执行的标准,需要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及备案。
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工程是为了打通潇湘北路断头路,实现湖南湘江新
区滨江新城南北向交通两纵疏通的关键工程,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涉及原长
沙锌厂用地,涉及区域段道路计划2023年底开始建设。为严格执行污染地块有关管理要求,
同时满足道路建设需要,将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出来优先进行修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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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程序将涉及的区域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后,再作为道路用地进行建设。原长沙锌厂污染场
地修复工程一期已纳入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名录,总投资5000万元。按
照全面调查整体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为推进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一期,
完成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治理和移出管理名录工作,首先开展原长沙
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污染状况调查污染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
作即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
分及相关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详见需求任务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3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估算价:243.12658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承担调查及报告编制的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
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3)承担
风险评估的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
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
程)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
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
段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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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程林项目负责人黄雄
电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
传真:0731-84435079
电子邮件:564072659q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