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小学原南宁市那照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
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小学原南宁市那照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小学(原南宁市那照小学)于2023年9月27日主持召开了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小学(原南宁市那照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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