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人名称:中共宁河区委研究室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宁河区委研究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

4.采购项目说明: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要求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4〕3号)提出“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目标,同时明确了“2014年要在宝坻区和其他有关涉农区县的各一个乡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工作任务。

(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实施“三权”抵押融资,解决农民因缺乏有效抵押物而贷款难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通过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为农业农村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3)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基本要求。为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我们在宝坻区部分镇、村先期试点和全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采取图解法辅以部分野外实测的技术方式,以村为单位,根据农民意愿自主选择“确权确地”或者“确权确股”模式开展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设计用信息技术的方式体现出来,区县根据系统的提示一步步规范的执行登记程序、落实各项要求、完成登记任务,依法办理承包土地经营权变更、抵押和担保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应该说这套系统是我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4】3号)提出 “2014年要在宝坻区和其他有关涉农区县的各一个乡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2015年全市全面推开,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工作目标。电子工作底图制作与打印、矢量化处理、公示图的制作与打印、公示修正等登记实施服务工作是登记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更好更快地完成此项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一是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系统平台升级及登记实施服务均由市农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该公司完成。而且,在后期数据建库、数据衔接及围绕信息系统的各个实施服务环节,该公司更具有优势。二是我市自2011年在宝坻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我县2014年在廉庄乡开展登记试点,该公司一直参与该试点登记工作,表现突出,有着天津市本地化实施的经验。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项目,技术性强,涉及到农经业务、测绘、软件开发等三个领域,该公司长期从事农经方面的信息化服务,是2012年通过农业部测评的6家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企业之一,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四是该公司目前已在全国16个省市76个县市区承担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项目,总结了一批典型案例,具备丰富实践经验。据其他省市经管部门反映,该公司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专业性强,保质保量,更能符合农业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要求。

6.唯一品牌名称、地址:

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该项目应选择通过农业部测评的企业,考虑到该区经过招标委托其中一家公司完成了试点工作,为保证数据交换及试点的有效推广,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建议细化招标需求,明确验收的具体成果和农业部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标准要求。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

专业人员:

林学奇 天津市档案局 高级工程师

刘毅 天津理工大学 高级工程师

8.公示的期限:2016年1月8日至1月14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中共宁河区委研究室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3)联系人:刘女士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4号

3)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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