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全县消费帮扶直营店、庭院经济集采点市场运营主体的公告

米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全县消费帮扶直营店、庭院经济集采点市场运营主体的公告

米脂县乡村振兴局为了宣传展现米脂小米、米脂山地苹果等农产品特色优势,增加群众收入,保障建成的省市县消费帮扶直营店、县镇村庭院经济集采点正常规范经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市场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米脂县消费帮扶直营店、庭院经济集采点市场运营项目

二、运营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底至2026年12月底(3年)

三、运营主体申报条件

1、该项目采取总承包的方式进行(选址、布点、规划、设计、运营均由经营主体负责),由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布点等进行评审和监督。

2、运营企业必须是在米脂县市场监管局注册5年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经营正常的市场主体。

3、运营企业必须具有专职的运营团队和较丰富的电商平台运营经验,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地。

4、运营企业必须有保障直营店和集采点运营的人员、资金、相关设备设施及交通工具。(在本县区域内有固定的农产品收购点位,省市有经营活动协作方或营业点的优先)。

5、运营企业须自行承担相关所有的运营费用及人工工资,自愿接受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消费帮扶直营店、庭院经济集采点运营工作的监管。

6、运营企业必须要配合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及参观、考察活动,积极展示展销本县农特产品。

7、运营企业须在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前一周内,向乡村振兴局缴纳(项目总投资)3%的履约保证金,协议期限3年,协议期满后,在所有资产经检查完整后退还。

8、运营企业从项目建成移交使用之日起,每年向县乡村振兴局缴纳6%的帮扶基金(按投资形成经营性资产计算,县乡集采点和公益性投资资产除外)。

9、运营企业须对县乡集采点覆盖范围内农户庭院经济订单内合格农产品按县城市场收购价应收尽收,不得拒收,并建立台账;脱贫户和监测户农产品采取订单收购方式,收购时优先安排,订单产品收购价格上浮5%;集采点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销售农资产品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订单所需庭院经济农资销售价格下浮5%。

10、经营所需一般务工人员中脱贫户和监测户不得低于10%,工资上浮5%(发布招工公告后,脱贫户和监测户无人应聘的除外)。

11、县级确定的重点龙头企业(凭县级相关部门介绍)在省市直营店需要冷储及库房(冷储、库房无偿提供不超10吨和1个月时间)和电商直播等场地设施设备,经营主体无偿提供(3日前报备)。

12、各直营店内经营销售米脂县地方土特产品展位和种类必须占到70%以上。

13、县上授权使用米脂小米等相关品牌、标识,经营主体必须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14、报名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舆情。

四、相关政策支持

1、鼓励经营主体流转、托管农户土地建立基地,经营主体可享受县上制定的消费帮扶、庭院经济、产业奖补等相关政策。

2、场地租赁费补贴,西安(不超3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每月200元计算、榆林(不超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每月150元计算,第一年补贴100%,第二年补贴90%,第三年补贴80%。

3、落实相关联农带农责任后,经营期内次年给予经营主体贷款(贷款额度不超300万元)的LPR利率贴息。

4、3年运营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运营。

五、相关说明

1、本项目装修、设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2、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县乡村振兴局所有,经营主体无处置权。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名咨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为报名咨询时间。

2、资料提交。10月25日,申报企业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10月26日,乡村振兴局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工贸、纪检等部门实地调查,确定运营企业。

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米脂县政府1号楼乡村振兴局420室   

联系人:姜凤岗 136*****198

特此公告,欢迎申报。

米脂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运营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