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上海分公司手持酒测机公开竞价招标公告
南航上海分公司手持酒测机公开竞价招标公告
南航上海分公司手持酒测机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重新采购】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手持酒测机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手持酒测机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项目 | 产品功能特点 | 产品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手持酒测仪(含1000支吹管) | 1.传感器: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电化学类光感,进口产品,专门检测酒精); | 1.工作电压:AC220v | 2 | 含1000支吹管; 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免费标定服务不少于2次/台 | ||
3.标准 | 3.工作电流:100mA; 满足 EN ***** | |||||
4.吹气方式:非接触式喇叭口吹气或一次性吹管吹气; | 4.响应时间 : ls;样本:当达到最低容量时会自动取样,没有吹嘴或不启动手动取样时能被动取样 | |||||
5.吹气时间:>2.5s; | 5.恢复时间:初次测量 约 6 秒结束上一次测量后(呼吸酒精单位): | |||||
6.吹气压力:>240Pa | 6.预热时间: 2s | |||||
7.显示器:液晶(LCD)显示屏;(参考值) | 7. 吹气成功后,仪器会自动发出“咔嚓”的声音提示吹气成功,屏幕会显示“正在分析”。41mm*24mm/1.6"*0.9”(128*64像素)LED三色,支持信息和警告显示 | |||||
8.显示语言:中文,菜单设置; | 8.环境湿度:<95%RH无结露 环境温度:-5℃-﹢50℃ 仪器设置采用直观的目录指导结构(要求PIN号)无需附加的PC软件 | |||||
9.电源 | 9.两节AA电池或NiNH电池。屏幕显示充电状态使用一套电池可以进行大约1500次呼吸酒精测试。 NiNH充电电池可以在仪器中充电 | |||||
10.国标单位:呼气单位mg/L和血液单位位mg/100ml | 10.检测范围0mg/100mL-2.5mg/100血液单位)(BrAC呼气单位); | |||||
11.存储器:不少于5000条存储记录,存满后以新覆旧,手动翻页可打印选中记录 | 11.最大误差:酒精浓度 <0.4000mg/L(±0.0200m g/L );0.4000mg/L≤酒精浓度 <1.0000mg/L(±5%);酒精浓度≥1.0000mg/L(±10%) 呼吸酒精浓度 0.00-2.5mg/L(34℃及1013hPa下) | |||||
12.报警方式:通过不同的信号音支持信息和警告显示 | 12.酒测仪尺寸:(高*宽*长),重量大约142mm*65mm*39mm,约260g | |||||
13.测量范围 | 13.0至2.5mg/L,当超过测量范围时会显示一条信息 | |||||
14.标定手持酒测仪 | 14.湿气或干气标定操作 : 操作 -5℃-50℃ | |||||
15.抗干扰性 | 15.传感器只对酒精起反应,对其它气体不起反应,并不受高频干扰。 | |||||
16.测试模式: | 16.不需要任何菜单操作,可直接进行主动测试、被动测试和拒绝测试模式。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手持酒测仪-(包含1000支吹管) | 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数量型号、购买发票,生产许可证,生产场地照片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其他要求: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80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女士,021-********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80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2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上海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800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1-********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标签: 手持酒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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