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现按照我公司《公开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对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重新招标。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项目业主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约18公里,按二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17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平海湾特大型桥梁1座,约4公里,主要控制点为县道X214,平海镇、江堤、沈厝、郑厝、海头、平海湾、东仙村、滨海大道。 (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3)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待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后,20天内提交《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一线(莆田境)秀屿区平海至湄洲湾北岸山亭段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及电子版。 (4)资质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通过负责审批的林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以及负责审批的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作为验收证明; (5)编制费最高限价:人民币7万元(含评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务范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近两年内林可研报告单位资质没有受到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处理的单位。 (4)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5年7月3日起在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ptjtjt.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ptjtjt.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的形式向招标人缴交; (2)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定7天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2层; 电话:150*****000;联系人:林先生。 附件:********101711.doc">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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