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院内采购二次公告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院内采购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院内采购(二次)

三、报名资格: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院内采购(二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6、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供应商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要求

1.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全部材料可寄/送至医院招采办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人。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1-********

地址及邮箱: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香港西路3号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新城院区招采办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器械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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