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镇泮坑村“大篷车”供应基地建设项目泮坑村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的招标公告借平台发布
芳村镇泮坑村“大篷车”供应基地建设项目泮坑村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的招标公告借平台发布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山县芳村镇泮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芳村镇泮坑村“大篷车”供应基地建设项目(泮坑村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
二、项目编号:ZJCD-CS-*******
三、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项目概况 | 备注 |
1 | 泮坑村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 | 48.9284 | 详见第三章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候。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寄方式获取【①现场领售:潜在投标人到代理机构现场购买。②以邮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电话联系并将本公告第六条要求提供的资料邮寄给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工本费按《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上规定的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336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4。
4.售价(元):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30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33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30日09:30在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336号)开标。
十、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1.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index.html)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其他交易。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内收到招标文件的,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为准;公告期限届满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山县芳村镇泮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常山县芳村镇泮坑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衢州市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33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4(******)
常山县芳村镇泮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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