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环境试验室国六排放分析系统国际招标公告2
三高环境试验室国六排放分析系统国际招标公告2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三高环境试验室国六排放分析系统 | 1套 | 3. 用途及标准 *3.1该系统满足ECE R83最新版、ECE-TRANS-180a15e(WLTP)、GB*****.5-2013、GB*****.6-2016、GB/T*****-2020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N1类的燃用柴油、汽油(含GDI)、CNG、LPG 及相应代用燃料(例如醇类燃料)类的车辆的法规性和标定试验排放试验和研究开发中对被测车辆的尾气进行采样、分析、记录和判定。 *5.1.1所有排放分析系统应采用先进的通讯协议如LAN,与其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底盘测功机)应满足相互通讯的要求,以及试验室管理系统的要求。 *5.1.2 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应是全新的,功能完整、可正常运转的完整设备。 *5.1.3设备能在下列环境中正常进行排放试验:环境仓内温度-15~45℃;环境仓内相对湿度10~90%RH;环境仓内模拟海拔高度-200~2400米。 * 5.1.10本技术要求中未尽描述的测试系统其它要求至少应满足ECE-R83中相关规定。 * 5.1.11设备安装调试可正常运行后,所有计算机系统都需备份一个可互换的硬盘。 *5.2.1 CVS定容采样系统主要由多文氏管、稀释空气过滤器、采样探头、BLOWER(负压风机)、样气袋单元等组成,用于燃用汽油、柴油、醇、醚、LPG\CNG、混合动力等的轻型车辆的排放检测。 *5.2.2采用组合式临界文氏管CVS系统,4 个文氏管由4、6、8、12m3/min组成,组合后的最大流量为30m3/min,文氏管流量精度优于±2%。文氏管流量的设定值与实际值应校正到标准状态下,系统设计满足ECE-R83的测试要求。 *5.2.3 对全流稀释系统,初级通道最小内径304.8mm(12in);流量范围为最小流量≥4m3/min,最大流量 ≤ 30m3/min;管路材料为不锈钢,内表面电化学抛光处理,应接地;稀释通道应提供高效过滤器(HEPA):颗粒过滤效率 ≥ 99.96%(DOP 0.3μm),满足 ECE-R83 要求;稀释通道上的采样管道采用保温管道;PM采样单元应由CVS控制软件或主控软件进行自动或手动控制。 *5.3.1.7 安装背景空气颗粒物收集装置,并要求背景空气中的颗粒物应与发动机排气中颗粒物能同时收集。 5.4 排气分析系统 *5.4.1 通过主控制单元来组织分析模块,同时通过主控制单元或主计算机自动连接底盘测功机等设备系统。 *5.4..3 NO2/NO转换器效率检测;分析仪线性化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响应系数检测; O2对THC、CO2和H2O对CO、CO2的干涉检测,NOX的熄火检查,分析仪的控制系统除了能按欧标进行上述的检查外,同时具备按照ECE-R83法规要求自动进行分析仪的检查,检测结果记录形成报告。 *5.4.4 所有分析仪应配置多个量程,系统配有分析仪量距气选择器,测试过程中根据气体浓度自动选择分析仪的量程和量距气。 5.5主控计算机 *5.5.2主控计算机应具有与底盘测功机的通讯功能,管理控制排放测试司机助系统,管理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能选择试验流程(含流量选择,样气袋和试验时间的选择,试验后是否清洗样袋,试验前后是否进行零气及量距气标定等)。 *5.5.3还具有以下数据处理及分析功能,均能在线图形显示和打印: *5.5.4必须有满足中国,欧州,美国,日本及海湾地区等的燃用汽柴油,LPG/NG,混合动力,替代燃料重型汽车的试验程序。 *5.5.5具有用户编程平台,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编辑试验工况循环,可储存并运行。 *5.6.2功能:显示试验循环并进行定义超差检查;采样触发控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编辑试验工况循环,可储存并运行。 5.7.4NOX 转换效率检查仪 *5.7.4.2 稳定性─量距气浓度的±1%/10 分钟; 5.8 气体管路工程 *5.8.2标准气体管路共21路,其中三路气体需要两套调压阀、截止阀和气瓶接头(氢气、氧气、空气),可同时安装一瓶在用气和一瓶备用气。 *5.8.10无缝不锈钢管道:SS316L不锈钢,等级为1/4ODx0.035〞WT,BA等级抛光处理,0.25umRa。 *7计量要求 设备的首次计量由供应商负责,验收时需提供满足要求的第三方计量证书,提供的第三方计量证书为国家法定计量机构的检定证书或具有CNAS认可授权(认可资质需覆盖相应校准能力范围)计量机构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证书的送检单位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析天平 0-2.1g ≤±2ug;气体分析仪 THC、CO、CO2、NOX、N2O、NMHC、CH4、每个量程线性化 读数的±2%;定容取样系统(CVS流量) 4-30m3/min ≤±2%FS;系统精度(喷射检查) —— 读数的±2%。 * 17.1 本招标技术文件是为投标方了解对试验系统的要求而拟订的,如有错误或遗漏之处,并不免除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而有效的系统的责任。 * 17.3 购买设备时,不能有因为某些附件由于招标方疏于提示造成投标方没有购买从而导致不能调试合格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事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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