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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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

关于201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铁镍钼、铁硅铝粉末2000吨项目

南浔新城西路南

湖州南浔宏科磁性材料厂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湖州南浔宏科磁性材料厂位于湖州南浔新城西路南,系租用湖州南浔嘉禾制衣厂厂房建设。该厂计划投资1200万元,购置晶闸管静止变频器、球磨机、振动筛等设备19台(套),形成年产铁硅铝粉末20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污染源和环保措施:(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农民清运。(2)生产冷却水:急淬冷却水经沉淀池(配置冷却塔)及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污染源和环保措施:600KG高频熔化炉产生的烟尘和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等过程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产尘工艺配备集气装置及高效除尘设施,经处理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3、固废污染源和环保措施:(1)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 生产固废:收集的炉渣、沉淀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昼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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