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

3、项目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连接佛湛高速、G325及海东大道,是湛江市区车辆上下佛湛高速的重要节点。

二、招标内容

(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2、完成现状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

3、完成本项目的公参调查工作;

4、完成环评报告书的技术评估工作;

5、组织并通过环评报告书评审;

6、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

7、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资料。

(二)方式:

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作报告。

三、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评价范围为交通运输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4、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5、未达上述条件者,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报价不得高于16万元人民币(该报价包含报告书编制费、技术评估费、环境监测费、公参调查费及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评分内容说明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30

自2010年1月1日起,有编制类似项目环评报告书业绩的,每项得5分,最高30分。

技术部分

30

1

工作方案

10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5~9分;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4分。

2

进度控制措施

10

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得10分;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5~9分;措施具体性、可实施性一般,得1~4分

3

人员配备

10

组织机构健全合理,人员配备精良,得10分;组织机构较健全合理,人员配备较齐全,得5~9分;组织机构一般,人员配备一般,得1~4分。

报价部分

40

报价为最低报价的得满分,报价每高于最低报价的1%扣1.0分(采用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分为0分。

合计

100

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认定证书、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证明)、报价函等材料。

3、单独提交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应包括如下表述:

我单位就参加本次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招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造假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由我单位全部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5、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一)定标

1、根据评分细则打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依次类推。

2、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二)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咨询审查合同的。

(三)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将不再招标,并改变招标方式确定环评咨询单位。

七、成果交付及费用支付

1、成果支付: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并提交装订本1式10份,电子版1份;

(2)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供最终修订版1式10份,电子版1份。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合同成果的,每逾期1天偿付合同款的1%。

3、费用支付:

(1)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款的20%;

(2)提供环评报告书后15天内,支付合同款的30%;

(3)拿到环评批复后15天内,支付剩余的50%。

八、报名办法

1、报名及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下午5时前,提交资料时可邮寄或专人送达,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3、提交资料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交投集团投资发展部,林工收,邮编:524057。

4、需要本项目相关图纸资料的请联系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林工,联系电话:****-*******

九、提交资料的包装要求

1、所有资料密封包装。

2、封套上除招标人及招标项目名称外,不得写明其它信息。

十、信息公告

本次招标的信息和结果均在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页(http://www.zjjtjt.com/)公告。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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