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1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拟直流安装容量110.*****MWp,交流并网额定容量82.88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宜兴
2.5 计划工期: 项目总期工期2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光伏场区全部工程及列入本项目的110kV升压站部分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最终执行采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框架(集采)结果)、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试验检验、竣工验收、项目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其它临时性用地、道路、用水用电、设备现场技术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工作。
(1)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态化改造尾塘治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评、稳评、水土保持(不含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农网改建等所有合规性文件的办理及所有方案、专题的审查等工作;
(2)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的编制及审查,以及施工图设计;
(3)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协调及合规性手续办理;
(4)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和管理;
(5)光伏场区及其他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光伏场区“五通一平”;110kV升压站部分设备安装工程;
(6)信息子站建设及远程集控中心接入与工程相关工作;
(7)项目调试、商运、竣工验收(含供电公司、消防、水保、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管理等专项验收工作),实现消防、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境保护“三同时”;
(8)建设期工程保险、政策处理农网改线、场区集电线路政策处理(永久征地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等所有费用;
(9)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工作;
(10)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编制;
(11)其他招标人委托项目。
(12)工程各项专项验收、专题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档案、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检查、性能考核、沉降观测、防雷检查、图纸送审等各类审查、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专家交通费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13)升压站计入本期项目的部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累计容量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电站初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页)。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两家。
(6)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含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8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张策
电 话:400-*******转8102
电子邮件:pgzc199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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