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经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请,学院领导批准,我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规格、质量及服务要求

预算控制金额

1

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本采购公告

人民币******

最终按实际使用数量与中标单价结算费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五、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20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4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290********

六、供货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制作费、材料费、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除采购数量增加外,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供应商任何经济损失。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拒绝支付货款。

4.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5.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供应商参加投标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

7.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8.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9.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10.供应商对采购货品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简要说明,并以截图佐证的形式呈现,纯文字说明无效。备注: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的,属于无效响应);

11.提供类似样品(密封提交)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20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实际参加询竞争性谈判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6、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报价相同者为两人以上的,由该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者。中标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7、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

学院办公室 李老师 0799-*******

8、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学院校徽定制服务采购项目参数

附件2: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徽LOGO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徽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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