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G235-YFDQ-Z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与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授权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对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全部责任。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3】5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为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先行实施路段,项目全长2.741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3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全线设置跨京杭运河大桥一座,桥长1.17公里,主桥采用斜拉桥,主跨300米,主塔高106米(其中桥面以上高92米), 跨径布置为50+85+300+85+50=570米,宽43m,上部结构采用组合梁结构,钢筋混凝土主塔;下部结构采用立柱-承台-钻孔桩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引桥分双幅设置,每幅桥宽19.75m,总宽度40—43m,其中北引桥跨径布置为7x30m,南引桥跨径布置为13x30m,均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排架墩结构,钢筋混凝土立柱,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接线段长1.571公里,其中北岸303.4米,南岸1267.6米,路基宽度为43.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235-YFDQ-ZA标段, 起止桩号为K0+000—K2+741,全长2.741公里。

招标内容:对应桩号范围内建设单位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等有关工作,桥梁桩基检测及桥梁荷载试验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全线范围内桥梁、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照明、景观绿化和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实施中,承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组织外委检测。检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钢结构的焊缝无损探伤检测和涂装检测工作,全线钢结构相关的钢材、涂装材料、栓焊接材料等材料质量检测工作。斜拉索及相关材料、组件(包括盘条、钢丝、锚具等)的抽检工作,包括制作厂内的检测(原材料检测、化学成分检测、机械性能检测、无损探伤检测、镀层厚度检测、表面硬度检测等)、桥位现场外观检查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斜拉索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3)配合发包人组织桥梁荷载、桥梁桩基完整性检测等试验的实施。

(4)代表发包人负责对标段范围内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5)协助发包人开展标段范围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承担标段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协调施工标段测量工作关系,参与联测工作。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7)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建设单位行文下发,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8)配合发包人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完成标段范围内交工、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检测报告提交工作。

(9)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深基坑、主塔、钢结构箱梁等所有危大工程的重点检查、监测工作,及全线施工现场邻建筑物等周边位移、沉降监测。

(10)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11)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12)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3)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

技术服务期:现场服务时间约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以下任意之一的资质:

a.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b.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下列a、b项的要求(a、b项中的项目可为同一合同项目,也可为不同的合同项目):

a、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主跨跨径180m及以上桥梁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项目;

b、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项目;

注:1、上述桥梁项目指新建项目,既有桥梁的维修、养护、改造均不属于上述桥梁项目。

2、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内容、桥梁跨径、检测工作量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担任过主跨跨径180m及以上桥梁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上述桥梁项目指新建项目,既有桥梁的维修、养护、改造均不属于上述桥梁项目。

2、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内容、桥梁跨径、检测工作量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投标时应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必须包含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6-8月或7-9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11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林焕松

联 系 人:葛工

电 话:0527-********

电 话:180*****759

E-mail:jstysq@126.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8:00至2023年11月10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线工程 质量安全 特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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