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HT-(CS)********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6,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 | 60(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000.00 | 15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九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 | 60(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1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3(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 | 45(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92,500.00 | 9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4(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 | 25(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 | 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九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九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1)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1)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西咸新区2023年重点产(商) 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十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1)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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