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宁都县竹坑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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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宁都县竹坑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编号:NDLC2023-ND-G007-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竹坑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LC2023-ND-G007-1

项目名称:宁都县竹坑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F********* 宁都县竹坑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0:00 至 2023年10月27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不见面开标注意事宜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可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付款方法:(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主体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器)进场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动工站点计)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 (3)、项目安装调试到位污水处理终端试运行一个月内,由乙方邀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甲方到现场见证),水质符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02-2019)一级标准并且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 (4)、剩余10%分2年付清(不计利息),甲方每季度按照附件3《宁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值,按每季度运营费的百分比进行结算,并按年予以支付,如果甲方在当季度未对乙方进行考核,则视为考核结果为百分之百; (5)、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13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9*****0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治理 水库 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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