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公安局采购“视频侦查工作室”相关设备项目
阳曲县公安局采购“视频侦查工作室”相关设备项目
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曲县公安局委托,依据阳财函【2015】44号批复,对其所需“采购“视频侦查工作室”相关设备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并政采[2015-10]-YQ016-2
二、项目名称:采购“视频侦查工作室”相关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视频侦查实战应用平台 | 套 | 1 | 200万元 |
2 | 移动式快速视频智能摘要检索分析设备 | 套 | 2 | |
3 | 涉案线索工作站 | 套 | 1 | |
4 | 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设备 | 套 | 2 | |
5 | 刑侦视频侦查便携视频快速采集设备 | 套 | 2 | |
6 | 人脸识别平台 | 套 | 1 | |
7 | 涉案线索视图数据库服务器 | 套 | 1 |
2、招标范围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阳曲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产品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珠琳国际十层(太原市解放路98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文件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资质预审时须携带的资料:
⑴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⑵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⑷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⑹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质部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前
2、投标地点:太原市珠琳国际十层(太原市解放路98号)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曲县公安局
地址:阳曲县
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139*****343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太原市珠琳国际十层(太原市解放路98号)
账户名称: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双西支行
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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