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库室建设需求招标公告

某库室建设需求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采购一批设备及软件用于建设库室,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2023年 10 月 18 日至2023年 10 月 25 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项目名称:某库室建设

项目概况:

1.建筑改造。

2.安防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防盗门4个、门禁主机1台、多功能控制器2个、门锁4台、报警门磁4个、红外报警器4个、烟雾报警器2个、墙体震动报警器2套、高清摄像机2个、硬盘录像机1台、交换机1台。

3.智能器材柜建设。主要包括:智能器材柜14个、保险柜2个。

4.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管理平台1套,包含管理及可视化数据平台,实现综合管理。

5.配套物品。主要包括:空调、除湿机、制度牌、擦拭工具、消防器材、工具箱、照明灯具等。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和word版)方式递交我部,联系邮箱请电话咨询。

邮件主题:某库室建设项目+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建议反馈表;3.如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28*****039/130*****365

附件1:需求计划明细表

附件2:预研建议、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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