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选取公告
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选取公告
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选取公告
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选取人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选取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选取。现邀请以下单位:
1.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中安和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凤阳红指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选取条件:
1、工程名称: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
2、选取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庙镇。
2、项目概况:浅塘水库南进水涵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相关文件。
3、工程控制价:壹拾贰万玖仟柒佰壹拾叁元肆角(¥:******.40元);
4、固定发包价(工程控制价下浮5%):壹拾贰万叁仟贰佰贰拾柒元柒角叁分(¥:******.73元)(被选取人报价必须是固定发包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均无息);
6、工期:50日历天。
7、选取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选取办法:随机抽取法。
三.被选取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被选取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被选取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选取。
四、选取注意事项:
1、由选取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选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11时00分。
3、选取地点: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西二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选取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选取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大庙镇
联系人:戴站长
电 话:139*****378
代理机构:安徽裕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3*****009
日期:2023年10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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