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
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C-KMDC202310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报
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
人为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属于西山
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游览
步道及观景设施等。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要求,需编
制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作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技术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根据相关研究和资料,明确工程范围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等进行综合分
析,深入分析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明确项目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分析和推演建设项
目实施对风景名胜区土地景观及生态环境等的影响,预测影响利弊,并提出项目施工及运
营期环保措施:提出评价结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
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
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
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开
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当月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
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
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m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
届满的除外)。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
本次磋商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自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17时30分
5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
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C-KMDC20231013。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0000.00元。磋商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属于西
山景区创建国家5级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游
览步道及观景设施等。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要求,需
编制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南门及小石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选址论证报
告,作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技术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论证建设项目的必
要性:根据相关研究和资料,明确工程范围: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等进行
综合分析,深入分析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明确项目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分析和推演
建设项目实施对风景名胜区土地景观及生态环境等的影响,预测影响利弊,并提出项目施
工及运营期环保措施:提出评价结论。
7.服务期限: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之日止
8.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完成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协助业主方完成
上报审批工作,最终获相关部门批复。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开
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当月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
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
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
届满的除外)。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
本次磋商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藏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米尺工程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米尺工程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2.供应商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
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郊15公里处
联系人:余工
电
话:139876017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米尺工程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5楼
联系人:王芳
电话:13116958064
不
电子邮件:482776128qq.com
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年
1
结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锂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