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地材砂石料项目公告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地材砂石料项目公告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地材(砂石料)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地材(砂石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地材(砂石料) ;

1.2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1.4采购项目概况: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房县水环境二期PPP项目)是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一期工程的延续,总投资为13.9亿,工程内容主要包含:

(一)、排水管网工程:物流园、莲花、桃园、长龙、孙家湾、八里、白土、七里河等8个片区的d160~d1000污水管约85km;与一期项目实施范围交叉道路房陵大道(晓阳路-1号路)、神农路(唐城路-房陵大道)、陵园路(三中-唐城路)、武当路(房陵大道-滨河大道)新建d400污水管约4.8km;同步完善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同时对现状利用管网进行清淤检测修复。

(二)、线缆管廊及排管工程:新建线缆管廊合计约18.4km;电力、通信排管合计约4.9km;构建“四纵一横一环”线缆管廊布局,四纵“新水厂路、神农-陵园路、东城门路、武当路”,一横“房陵大道”, 一环“一级路”。

(三)、道路提升工程:新建新水厂路1.2km;现状道路提升改造共21条,合计约22.24km,包含车行道维修改造;路面标线恢复;对人行 道、路缘石破损位置进行修复;对现状绿化带缺失位置进行补种,新增行道树和树穴篦子,并结合海绵城市理念进行建设。

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均用于混凝土拌制,最高限价不含税估算价一标段730万元,二标段835万元;

1.5标段划分:

1标段:机制砂

2标段:碎石

本项目共有 2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其中1个或者全部2个标段的询比采购

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2 个标段成交资格。

采购人将分标段(分项目)单独进行评审,每个标段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

供应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标段: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

2 标段: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采购人顺延约谈评审入围之外的有效响应报价供应商,按照总报价排名由低到高顺序约谈,要求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所有约谈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则按(2)执行。

(2)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承诺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按(3)执行。

(3)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地材(砂石料)

2.2交货期: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 ,具体以项目部的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供货方所供材料应满足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即:

供货方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采购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采购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4.2.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2)公路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4)建设用碎石GB/T *****-2022

(5)建设用砂GB/T *****-2022

以及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以合同签订/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地材买卖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地材买卖总合同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地材买卖合同)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1019日至 2023 10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10 27 09 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以不含税总价为评审依据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邱文秀

电 话:139*****684

2023 1019

,湖北,十堰市,十堰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砂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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