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池州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池州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6-池州-2-砂石料-1... | 项目名称: 六公司池州项目砂石料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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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池州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经理部 (砂石料) 招标编号:2023-6-池州-2-砂石料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砂石料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 2.1.1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为国家路网南北向交通干线重要一环。该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完善区域路网结构,进一步促进地方产业聚集,推动区域经济板块的构造进程。本项目为04标段,起讫桩号K35+700-K47+836.9,实际里程全长12.146公里。项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景观绿化等工程,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里程长12.146Km,项目地点距池州市79km,距安庆市51km,距合肥217km。途经张溪镇,止于东至县查桥村,平均海拔65米。沿线主要运输通道为G236、G530、S234线,道路情况良好。桥梁1座/982m,涵洞47道,通道6道;改路*****m,改沟884m;平面交叉11处;隧道1座,左洞409m,右洞413m。 2.1.2开竣工时间:2023年09月01日-2025年09月01日。 2.1.3合同金额:*****.70万元。 2.2招标内容:砂石料,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关生产许可年检有效。 3.2企业环保、安全生产、采矿许可等情况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6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商贸公司; 3.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整包件招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2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13经送样试验数据得知,机制砂:料源厂家为东至安东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池州市汇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河砂:料源地为洞庭湖、鄱阳湖。碎石:料源厂家为石台县创亿矿业有限公司、东至县世祥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恒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至县华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厂家均满足项目施工需求,原材需在上述厂家采购; 3.14、集料的压碎值、针片状和粉尘含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具体质量控制参数及试验标准按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实施细则》执行。加工集料砼C40以下碎石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或者颚式破碎机,沥青混凝土和C40以上碎石采用反击式破碎机或者圆锥式破碎机。料场的集料加工必须有干式负压除尘设备,严禁采用水除尘方式。 3.15砂应洁净、坚硬、具体质量控制参数及试验标准按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实施细则》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26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26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 26日10: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池州项目砂石料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26日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池州项目砂石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东至支行营业部 银 行 账号:176*****3734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 年11月8日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 8日 10时止,2023年11月8日10 时开标。 5.2评标以供应链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邮寄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中交三公局六公司,邮编******。联系人:贾女士177*****701。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上发布。(上述所有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7.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8.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802 联 系 人: 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87*****123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qq.com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联 系 人:杨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88*****125 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qq.com 8、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 90 日内,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 120 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在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满三个月后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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