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整治拖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违法停车整治拖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强对车辆乱停放行为的治理,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为此,需招标一家拖车服务公司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拖车服务。
各潜在供应商从本公告附件或到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G010
2.项目名称:违法停车专项整治拖车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单价评审,最高拖车服务费200元/台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拖车或车辆救援业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单位需配置3辆拖车,其中自有拖车不得少于1辆且各类手续齐全。租赁车辆需各类手续齐全。每车需配备转向滑轮等工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自有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需与投标人一致,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在寿县城区范围内设立一处停车场地,场地停放轿车能力不低于30台或500平方米。停车场场地需硬化,场地周边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实现停车场视频监控全覆盖。具备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供应商或投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或在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限内的。这里所称投标供应商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限制投标或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是指:在寿县范围内被限制投标(或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或对寿县行政区域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作出限制投标(或不良行为记录披露)处理等情况(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到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领取,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议室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贾学红
地址:寿县寿春镇通淝路春申学苑小区旁
联系方式:188*****658
附:1、拖车服务采购需求.doc
2、报价单.docx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0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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