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余春兰、赖庆发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余春兰、赖庆发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权利人余春兰、赖庆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信江·世纪中央城A10栋2单元401号的不动产权证:赣2018铅山县*******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春兰、赖庆发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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