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乐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渔舟村、长丰村饮水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023年嘉乐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渔舟村、长丰村饮水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我村实施2023年嘉乐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拟建设渔舟村、长丰村饮水设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实行公开竞争,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3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因截止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不满足公告要求数,予以流标,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2023年嘉乐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渔舟村、长丰村饮水提升工程,建设地点:渔舟村、长丰村。
2.项目控制价:12.4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2.48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①渔舟村同意组:钻井1口深度180米,净宽0.3米,配套高扬程三相电不锈钢深井泵一套(扬程不低于280米),安装PE50(1.6MPa)管750米,含相关配件及安装;②长丰村:钻井1口深度180米,净宽0.3米,配套高扬程不锈钢深井泵一套(扬程不低于180米),安装PE50(1.6MPa)管700米,含相关配件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实地踏勘确认(费用自理)。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涉事公司或单位列入本村项目黑名单。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不存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整改合格的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的项目;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9时20分至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
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嘉乐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渔舟村村民委员会:赵先生,联系电话:187*****859
长丰村村民委员会:罗女士,联系电话:135*****436
嘉乐镇乡村振兴办:李先生,联系电话:151*****553
监督电话(高县乡村振兴局):0831-*******
特此公告
高县嘉乐镇渔舟村村民委员会
高县嘉乐镇长丰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撰写人:李金文,审核人:陈世均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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