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
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点至17点在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古铜路21号)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毕 波 区住建局正高级工程师
(二)听证委员:
王 刚 区住建局
祝顺东 区住建局
张 楠 区住建局
(三)决策发言人:
王 晶 区住建局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龙 飞 区政府督查室
刘纪垒 区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吕 萍 区住建局
(六)听证代表:
陈文东 区人大
张 浩 区政协
许 剑 区发展改革局
史顺波 区财政局
叶梓璟 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夏 涛 区自然资源局
李 迪 区农业农村局
李 明 区城市管理局
袁 泉 碧谷街道办事处
刘 标 铜都街道办事处
杨福金 乌龙镇人民政府
黄 伟 阿旺镇人民政府
段 泽 汤丹镇人民政府
李金成 因民镇人民政府
方 娇 拖布卡镇人民政府
张会云 红土地镇人民政府
徐海霞 舍块乡人民政府
吴云斌 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七)旁听人:
闻 旭 区住建局
胡锦秋 区住建局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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