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高政投资审字【2023】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拟新建教学楼、实训楼、行政综合楼、图书信息楼、体育馆、宿舍楼、餐厅楼、浴室、室外厕所、设备用房、大门及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并建设配套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围墙、电气、给排水、消防等。项目建筑采用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全部为装配式。项目建成后,预计容纳学生 1710 人。建设地点:衡水市高新区滏阳小镇,长庆路以北,昌隆大街以东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招标所需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全线总体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等。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0 09:00:00 至 2023-10-2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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