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幸福河湖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EPC招标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幸福河湖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幸福河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发改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投〔2023〕13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主要申请中央资金补助,不足补分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幸福河湖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石堰镇、葛兰镇、新市街道、八颗街道、渡舟街道、菩提街道、凤城街道共 8 个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招标范围为河道系统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整治河道总长13.04km,包括桃花溪邵家桥段0.24km,桃花溪支流纳溪河段0.94km,桃花溪-龙溪河水系连通出口段0.56km,桃花溪长寿城区段11.3km。主要内容为:干流新建生态护岸*****m2,支流新建生态护岸*****m2,已成护岸修整*****m2,新建人行步道及栏杆4030m,镇脚整治2970m。滨水植物构建带,面积约为2.2万m2,生态浮岛共1000 m2。桃花溪发源地标识牌1个、桃花溪水情展示牌1个,水源涵养林1处节水宣教展示牌2处,节水教育主题地面彩绘200m、桥身修复加固、邵家桥简介标示牌河长制主题文化园标识碑1个,中国治水人物阵列1处,重庆河长人物标识“渝小河” 1个,《水图》彩绘桥洞12m,河长制文化展牌6个,休憩坐凳10个,长寿水电文化展厅(闲置房屋改建),水电文化科普与互动体验装置2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442.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49.0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为准。
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深化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编制和涉河方案编制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完善项目环评手续(包含报告编制、环境因子检测等辅助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在批复投资范围内进行限额设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生态系统修复(含裸露地整治)及建设生态设施、水系疏通、塘湖治理、配套服务设施、跨河设施等批复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所有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养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R设计周期:30日历天;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出具部分施工图,后续满足施工需要逐步完成施工图设计,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R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节点工期:2023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50%以上的施工内容,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主体施工内容;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验收。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标签: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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