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攀枝花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10:51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665 | ||
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665 |
采购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36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七十二条规定“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公文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分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炳草岗紫荆山邮电大楼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无
联系人: 祝庆
联系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
联系电话: 138*****665
联系人: 罗倩
联系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联系电话: 0812-*******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9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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