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年度食堂饮料、奶制品、干货调味品招标公告
2016年~2017年度食堂饮料、奶制品、干货调味品招标公告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16年~2017年度食堂饮料、奶制品、干货调味品项目 | 1.0 | 项 | 不公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配送服务
3、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浙江省或杭州市教育系统联合配送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供货业务往来税务发票)
4、投标人未列入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杭州食品安全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13:3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溪路681号五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13:3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溪路681号五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支票/银行转帐/汇票等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供货业务往来税务发票、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不得是扫描件,且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公路技师学院
联系人:傅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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