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备及头戴式生物行为记录仪招标公告
申请设备及头戴式生物行为记录仪招标公告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委托,按照南昌市西湖区政府采购办(2015)部门********1、********2、********3、********1号批复,就其自助发证设备、申请设备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编号
品 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1包
西湖2015B********1
自助卡式发证设备
1
台
3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西湖2015B********2
自助本式发证设备
1
台
30
西湖2015B********3
自助申请设备
1
台
12.8
2包
西湖2015B********1
头戴式生物行为
记录仪
6
套
4.38
注: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投标人如非所投出入境自助发证系统(含本式、卡式)和出入境自动申请系统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证明(缴纳税收费用单据或税务登记证)及社保证明(缴纳社保费用单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6年1月15日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并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包人民币3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2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5、CA数字证书须于2016年2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6号开标大厅。
6、招标时间:2016年2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派代表并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
7、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制度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收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包: 14000 ;2包:800 元,详见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
联 系 人:胡小姐
电 话:****-********、********(财务) 邮 编:330006
传 真:****-********
电子函件: jxsgtzb@vip.163.com
开 户 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公安局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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