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引荐人合作招商公告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引荐人合作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控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市投控公司社会化招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位于贵安新区,总规划面积54.8平方公里,目前已交付项目建筑面积12.25万方,计容面积9.32万方,计划年底交付项目建筑面积24.23万方,计容面积19.17万方。重点引入云计算、信创工程、数据场景应用产业相关企业,搭建科技创新类、公共服务类平台,具体招商项目如下。

(一)苏贵产业园企业总部发展中心

企业总部发展中心招商主体为市投控公司子企业——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贵安新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东至百马大道,南至横十四路,西至纵七路,北至歆民路。总用地面积约4.38万方。商务楼分A栋(点式高层酒店)、B栋(地上13层,地下3层)、C栋(地上14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为11.72万方,本次招商项目为B、C栋商务办公楼。B栋建筑面积(计容)为1.62万方;C栋建筑面积(计容)2.23万方。

(二)产业孵化及金融服务中心

产业孵化及金融服务中心招商主体为市投控公司子企业——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贵安新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总建筑面积8.4万方,主要使用功能为商业和办公。地上建筑面积(计容)为5.47万方。

(三)数智中心A、B、C

数智中心招商主体为市投控公司子企业——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贵安新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主要使用功能为商业和商务(办公),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11.37万方,计容面积8.99万方,B区总建筑面积7.53万方,计容面积5.91万方,C区总建筑面积5.33万方,计容面积4.27万方。


二、引荐人要求

能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投资意向信息,促成各子企业与项目投资方直接联系,在投资方实施投资和落户过程中起到实质性作用,履行了联系、介绍、咨询、服务等职责,将投资项目成功引荐到各子企业所属载体的,且项目符合科创城产业规划方向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和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除外。专业第三方招商机构结合市场行情、招商实力、企业资源质量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三、合作招商程序

(一)发布引荐人合作招商公告,具备公告第二条条件的引荐人按照附件1提供《引荐人资格申请表》进行报名。

(二)组织相关部门对引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引荐人签订《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

(三)引荐人按照附件2填写《项目信息表》,并提供企业简介和拟建项目建议书。

(四)与引荐企业开展初步研判、实地考察、协议谈判等工作。

(五)引荐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并支付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后,引荐人按照附件3签订《项目落地确认书》,作为首笔引荐招商费用支付依据。

(六)引荐人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附件4填写《引荐人招商费用申请表》申报引荐人费用:

1. 引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引荐人银行账户信息;

3. 《引荐人资格申请表》;

4. 《项目信息表》;

5. 《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

6. 引荐企业入驻协议;

7. 引荐企业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8. 《项目落地确认书》。

经审核无误,并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在引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引荐人招商协议约定支付引荐招商费用。


四、引荐人职责

(一)引荐人应了解熟悉各合作项目投资环境、政策导向、发展重点和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向国内外进行宣传和推介,不断提高市投控公司及各子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引荐人应掌握国内外投资动向,积极向意向企业推介各合作项目信息,积极组织有实力、有影响、有意向的客商到各项目进行投资考察、项目洽谈等。

(三)引荐人应负责提供意向企业的相关资料,协调市投控公司及各子企业与引荐企业的相互考察、洽谈、签约等工作。

(四)协助开展市投控公司及各子企业组织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五)协助市投控公司及各子企业解决与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认定条件

引荐企业或拟建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

(一)引荐企业或项目需符合科创城产业布局、发展规划政策。

(二)引荐项目应是非财政投资项目(含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应是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应符合环保要求。

(三)引荐企业须在科创城注册成立实地办公并经营纳税。

(四)每个引荐企业只确认一个引荐人,以第一次各子企业提供《项目信息表》的主体为准,对已引入的投资人再投资的项目不再重复认定。

(五)项目投资方不能以社会引资人身份或委托其他机构对其自身投资的项目申请引资认定。

(六)以下项目不纳入该办法认定对象:基础设施、房地产、矿产等项目,或国家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项目等不纳入该奖励办法。

(七)项目无其他纠纷和争议。


六、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按照单个引荐企业实际招商使用建筑面积,分档次、分模式计算招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引荐人招商实力、企业资源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最终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为准。

(二)对于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其他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各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拉动作用的项目,可进行一事一议。

(三)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单个项目最高支付费用不超过项目载体的总体招商费用。

(四)引荐人招商费用支付以项目落地为原则,分阶段、分比例支付。首期费用在引荐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并支付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后支付,尾款在引荐企业正式投产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后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节点以与引荐人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七、特殊说明

(一)引荐人应严格遵守《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的各项约定开展各类招商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引荐人自行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引荐人招商费用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责任,并撤销费用支付;对已支付的,依法进行追缴;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同一引荐企业引荐人已享受或申请省、市、项目所在地相关引荐人奖励的,不予重复支付。

(四)公告中未涉及的合作细节,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周五)9:00—2023年11月21日(周二)17:00,时间以《引荐人资格申请表》递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辰,联系电话:187*****239

附件1:引荐人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项目信息表.doc

附件3:项目落地确认书.doc

附件4:引荐人招商费用申请表.doc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