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业务用房租用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业务用房租用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业务用房租用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23/10/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业务用房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业务用房租用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因业务开展需要现需对业务用房租用,租期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工作人员较多,且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场务用房、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等,整体租赁面积较大,辖区内满足条件的可租赁区域较少。
2、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上东路299号壹、三层办公楼使用面积满足租赁要求,且相关房屋已做基础装修,可满足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的日常办公需求。
3、该租赁地点周边交通较为便利,便于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日常业务的开展及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
4、本次租期暂定为3年,租用时间较短。
5、考虑到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工作的特殊性及实际情况,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用该办公地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瑞安市经济开发区上东路2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瑞安市瑞祥大道36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蔡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0577-********

地 址: 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开发区 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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